董事兼总经理李少宗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殊提示: 深圳市赖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绍宗先生持有1,246,59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8%),拟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311,648股股份(如股份交割、资本公积金转股等发生变化,则减持股份的数量 一、股东基本信息 1.股东姓名:李少宗,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少宗持有公司股份1,246,5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其中,非执行锁定股311,6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二.减排计划的主要内容 (a)削减计划 1.削减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公积金转股而相应增加的股票)。 3.缩减期: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窗口期内不允许缩减。 4.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比例:李少宗先生计划减持本计划中公司持有的311,648股股份(如减持期间股份发生交割、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化,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5.集中竞价。 6.降价幅度:根据公司股票降价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股东承诺和业绩 1.李少宗先生的持股承诺 (1)李少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募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募股公告中的相关持股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回购股份。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所持股份的50%。本公司2006年6月资本公积金转股计划期间收购的新增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基准日期为2006年6月28日,届时本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他将不会转让他在公司的股份。 (2)李少宗先生在《关于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告号)中作出如下持股承诺。2015-032)由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发行: 自2015年7月10日起,公司不会在6个月内减持利奥波德高科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少宗先生在本公司的股份已完全解除销售限制(根据高级管理层锁定的股份,目前共有75%的股份被锁定)。他已严格履行上述持股承诺,没有披露公司的其他持股承诺和意图。 3.提议的削减与李少宗之前披露的意图和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李少宗先生将根据个人财务安排、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李绍宗先生承诺,他已了解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年第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和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5月27日发布)等与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有关的所有规定(以上证券监管规定如有修改,以修改后的规定为准)。 3.李少宗先生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该削减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供参考的文件 李少宗先生关于深圳鲍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减持方案的通知函 特此宣布 深圳市赖宝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